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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​復活節

復活的耶穌

「基督…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! (林前15:3-5)

基督的死─救恩的完成

「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按著肉體說,他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,他復活了。 (彼前3:18) 
耶穌入耶路撒冷城之日,到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去的一週時間,這段時間稱為「受難週 ,基督教重視受難週節期主要的原因,是要喚醒信徒知道耶穌受難的意義,明白耶穌是背負著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按著教義,耶穌基督是為了贖世人的罪;耶穌基督的身體復活,是為了叫信徒得到永生。因此,在基督教信仰中,復活節具有極重大的意義。

耶穌基督復活

復活是一個生命的重大改變,從死變活,這是重大的勝利!普世教會無不在今天大大歡慶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!對我們而言,復活節也是一個生命改變的日子。復活在聖經的意義是更新,人與神分離關係的更新,人與人、人與萬物關係的更新。
聖經也記著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、他就是新造的人.舊事已過、都變成新的了。 (林後 5:17) 
新約四福音書中都有記載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三天後復活,復活節象徵重生與希望,乃紀念耶穌基督被釘死後第三天復活的事蹟。

基督復活的證據

  1. 空的墳墓證明基督復活
    ​馬太福音記載: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,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。忽然,地大震動;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,把石頭滾開…。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,甚至和死人一樣。…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,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,說:「你們要這樣說:『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,祂的門徒來,把祂偷去了。』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,有我們勸他,保你們無事。」兵丁受了銀錢,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。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,直到今日。(太28:4-15)

    這件事情,不只是這兩位馬利亞,被派去看守墳墓的兵也在現場,當天使出現時,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,甚至和死人一樣。羅馬政府和猶太祭司長用了一個很可笑的說法,想要來為耶穌復活的事情作一個解釋。祭司長老發現事情嚴重,就叫來了當時看管耶穌墳墓的兵丁,要他們去傳講一個很不合理的故事:「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,他的門徒來,把他偷去了。」還拿了錢給這些兵,並且保證巡撫那裡絕對沒有問題! 這裡有幾個不攻自滅的漏洞:羅馬兵,哪有可能在值班時可以睡著?不但不被懲罰,卻又領到了錢!?
  2. 門徒的改變證明基督復活 
    哥林多前書15章:「並且顯給磯法看,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;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…。 耶穌的教訓及三年的生活經驗,親眼看到的神蹟,在耶穌被釘十架這個危急的時候,都失去了功能。直到他們目睹耶穌的復活,好幾次耶穌在他們面前出現,帶著新的身體出現在他們的中間,甚至祂又邀請心中狐疑的多馬,伸手去摸祂手上及肋旁的傷痕…。門徒因此開始出去作見證,甚至面對逼迫、面對死亡!如果耶穌復活是捏造的,這些門徒不會為了自己所捏造的故事而將自己的生命賠上去,這些門徒一定經歷了什麼樣的神蹟奇事,使得他們生命完完全全的改變!
  3. 我們的改變證明基督的復活 
    保羅作見證說:「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,不配稱為使徒,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。然而,我今日成了何等得人,是蒙神的恩才成的。 (林前15:9)
    ​因為主基督的復活的大能臨到保羅,他成了何等的使徒,負起了何等的福音的責任! 同樣今日從我們身上改變,是耶穌基督復活的最大的見證,別人看不到耶穌,別人看不到上帝,但是別人會從我們的說話和處事態度看見神。

復活節節期

復活節是現今基督教徒的重要節日之一,定在每年春分月圓之後第一個星期日。 而耶穌基督復活後留下的歷史痕跡:教會的創立,聖餐和洗禮的設立,十字架的象徵意義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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